通知要求:
一、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促进节约的规章制度。要因校制宜,制定针对性、操作性强的办法和措施,大力推动节约型校园建设。要在教学实验、科学研究、行政办公、基建后勤等各方面,建立严格、科学、合理的管理制度。在节约用水用电、节约办公用品、节约经费等各个环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。
二、严格开支标准,控制各项经费支出。要按照朴素、实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建设学校校舍,严格控制校舍建设项目的造价标准,不得搞豪华装修,坚决杜绝“豪华校门”“豪华办公楼(室)”“豪华宾馆”和“豪华电梯”等。严格执行住房、用车以及各种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。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,严禁随意或超标配置办公用房、设备和家具。公务接待要在学校餐厅安排工作餐,在学校招待所安排住宿。减少会议数量,控制会议规模,降低会议成本。严格控制各类剪彩、奠基活动和庆祝会、纪念会、表彰会、研讨会及各类论坛。
三、抓住关键环节,实行精细化管理。严格伙食成本核算及成本管理。制定文明用餐制度,大力倡导吃完所购食物、不留剩饭剩菜的“光盘行动”。加强校园采暖、空调、照明等主要用能设备维护管理,强化节能措施。对学校的大型物业实行专业化、现代化管理,促进节能减排。
四、加强宣传教育,培育节约型校园文化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广泛开展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宣传教育活动,使师生员工牢固树立节约光荣、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,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从我做起、从点滴做起,营造节约型校园的良好环境。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,狠抓工作落实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,形成制度、形成风气、形成习惯,一抓到底,常抓不懈,常抓常新。要把执行情况纳入教职员工管理和考核,对违反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,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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